先前寫了一篇所得稅的文章廣受好評,在寫本文時竟然已超過24000個讚!
因為內容很詳細,也將免稅額、標準/列舉扣除額甚至稅金計算方式都算得很清楚了,
所以在看此篇之前,一定要先回頭看上一篇文章唷!
最新!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表、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
之後所得稅相關及後續的文章都會統一放在下面這篇總整理,
無論你從哪一篇連過來,建議都直接先過去看整個列表,然後按自己有興趣的順序閱讀 ^^
綜合所得稅申報/扣除額/節稅系列文總整理
圖片來源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bordenpharmacy
接下來這幾篇針對列舉扣除額項目討論的文章,其實都在針對第一篇文章中的一個重點:
在選擇扣除額(標準或列舉)的時候,可以簡單地比較金額。
標準扣除額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90,000元;有配偶者扣除180,000元
(90000及180000元是104年度所得稅,也就是105年申報的金額,每年都會調整)
列舉扣除額項目如下,通常大宗來源就是保險費、健保費、購屋借款利息及租金等,
其他人可能還有各種捐款,甚至是醫藥費、災害損失等,這些都包含在列舉扣除額的範圍,
若列舉項目的金額相加後超過標準扣除額,那改用列舉就可以少繳一些稅囉!
既然這篇講的是保險費,那麼主要要說明的就集中在兩個項目,說明如下:
人身保險費:
包含自己買的各種人身保險(含各種人壽保險、健康保險、傷害保險與年金保險),以及工作的勞工保險、軍公教保險,或是沒工作時得繳的國民年金等,
這些項目全部加起來可扣除的額度,每人每年以2萬4千元為限。
補充資料:報稅/以人身保險費列舉扣除 6大注意要點別輕忽
保險費不限人壽保險,旅平險、學生平安保險、自費團險都可申報。民眾若有出國遊玩而購買的旅平險、意外險,同樣算是人身保險,只要檢附證明,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,如果有每月自費投保團體保險的民眾,記得也要索取繳費證明,一樣可計入列舉扣除額度內。不過,汽車險、住宅火險等財產保險則不可扣除。
補充資料2:
至於每個人購買保險該怎麼規劃,才能達到既有保障又可節稅,
推薦我先前看過的一本書,非常清楚,
歡迎先參考讀後心得整理:「聰明買保險」讀後心得
全民健保費:
無論是每個月從薪水扣除的全民健保費,或是拿到獎金或兼職必須繳的二代健保補充費,這兩者都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的保費,在列舉扣除額時得全額列舉扣除,沒有設限。
也就是說只要是全民健保,不管繳了多少都可以扣,不受24000元的限制。
補充資料:別忘了!5月報稅 健保補充保費可全額扣除
利息、股利、兼差、租金等,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項目繁多,健保署會彙整扣費單位申報的扣費明細資料,自4月中旬起,提供民眾查詢前一年度的繳費證明。這份資料也會同時提供給財稅單位資訊平台,民眾可透過各區國稅局網站的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,或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的網路申辦及查詢作業,自行查詢及下載。
這邊舉個例子,假設某人單身,其保險費分佈如下:
人身保險費的部份相加共25000元,已超出上限,故只能扣抵24000。
而健保費無論是一般保費或補充保費皆可全額扣抵,故可以扣除10000元。
這樣不知道大家懂了沒呢?
當然就保險部份因為人身保險有上限,健保費也不致於太多,
所以光列舉保險費用可能仍無法超過標準扣除額,
可能要再加上其他列舉項目如:房租、房貸利息等之後,
等列舉的總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,再來用列舉的才划算唷!
至於報稅時如果是家人的保費(包含人身保險及全民健保兩個項目)也可以列入嗎?
要注意只有下列這些人的保費支出才能列舉扣除喔!在規劃保險時得先做好功課!
- 納稅義務人本人
- 配偶
- 受扶養的直系親屬:除了限直系親屬外,還必須要是受納稅義務人扶養。因此若受扶養的是旁系親屬(例如兄弟姊妹)或直系親屬但不在同一申報戶(即視為不受納稅義務人扶養)時,這些家人的保費支出就都不符合列舉的條件。
這篇有更完整的例子:報稅/以人身保險費列舉扣除 6大注意要點別輕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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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綜合所得稅, 節稅, 列舉扣除額, 保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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